央行數字貨幣,與區塊鏈有什麼關係? - 冷萃財經

央行數字貨幣,與區塊鏈有什麼關係?

央行數字貨幣,與區塊鏈有什麼關係?

受比特幣等私人數字貨幣採用區塊鏈技術的影響,區塊鏈等分散式賬本技術常常被認為是數字貨幣的標配技術。現有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試點或試驗中,也都無一例外地以驗證區塊鏈技術為主。作為一項創新性技術,區塊鏈技術具有許多特點和優點。例如,以區塊鏈技術為例,其技術基礎是分散式存儲資料庫,點對點交易不依賴於集中式的一個或若干節點,數據存儲、記錄和更新都是基於分散式網路。

這有利於數字貨幣分發,降低傳統金融體系集中式支付、結算和清算的系統壓力,提高貨幣支付系統的彈性和容量。區塊鏈系統採用非對稱加密,信息更新需要全體節點驗證,並用時間戳技術標記數據更新,確保區塊鏈信息不可篡改和數據記錄的可追溯,有效保障了區塊鏈系統和數據安全。但這些特點和優點是一把雙刃劍,即使不考慮分散式賬本技術運行在存儲容量和能源消費上的弊端,其未知安全風險和技術缺陷必須引起高度關注。

首先,分散式賬本技術安全性有待驗證和完善。現代經濟中貨幣支付頻次高、規模大,技術安全性和可靠性極為關鍵。分散式賬本技術誕生不過十餘年時間,尚未經過大容量、高頻次商業應用驗證,尚存在諸多未知風險。有研究發現,在系統安全方面,區塊鏈技術的底層代碼、密碼演算法和共識機制等都可能成為影響安全的風險因素。例如,區塊鏈底層代碼開源,存在系統漏洞布局容易被攻擊的問題,且因為區塊鏈的不可篡改性導致漏洞修補極為困難。

央行數字貨幣,與區塊鏈有什麼關係?

2018年8月,BitCoinABC即因此被構建惡意交易導致其出現硬分叉。在應用層面,尤其需要著重考慮智能合約、數字錢包和隱私保護等安全風險。比特幣和以太坊等私人發行數字貨幣均發生了類似事件。例如,2016年,以太坊眾籌項目TheDao因智能合約中調用行為設計漏洞被惡意攻擊,導致黑客盜取了價值6000萬美元的約360萬個以太幣。

其次,分散式賬本技術存在先天效率「缺陷」。去中心化被認為是區塊鏈等分散式賬本技術最重要的特徵和最大優勢,但由於信息需要全網廣播和各個節點驗證,因此「效率」成為區塊鏈技術的最大缺陷。以比特幣交易為例,交易結算平均至少需要10—60分鐘才能確認,有時甚至需要超過1天時間。未來隨著更多比特幣被挖出來,比特幣區塊鏈數量和總賬本規模都在增加,交易驗證時間將因賬本規模增加而進一步延長。國際清算銀行研究發現,即便是與在線支付Paypal相比,比特幣等私人數字貨幣交易效率與現有貨幣交易方式相比仍然有巨大差距。如果央行貨幣完全採用區塊鏈等分散式技術構建,很難滿足現代金融活動大規模和高頻次貨幣即時支付和即時結算的需要。

技術系統的安全是央行數字貨幣技術體系的生命。通常認為區塊鏈等分散式賬本技術存在「不可能三角」悖論,即安全性、高效率和去中心化三者中只能選其二。央行數字貨幣是未來數字金融的重要基礎設施,在選擇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技術路線時,應將技術和系統層面的安全考量放在第一位,並適當兼顧效率需求。考慮到將央行數字貨幣發行、結算、清算支付構築在分散式賬本技術上安全風險性,在進一步驗證和完善分散式賬本技術前應更加謹慎小心。

央行數字貨幣發行是一種貨幣形態創新和支付方式創新。創新本身也是有風險和負面影響的,次貸危機即是過度金融創新的典型例子。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經歷也表明,如果在創新中不能規範和及時監管新業態發展,很容易出現違法跨界介入金融業務、非法融資等現象,形成新的風險因素,影響金融穩定。尤其是近年來與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相關的炒作、非法發售代幣、非法融資和金融詐騙行為屢禁不止,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貨幣形態演進是長期趨勢,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涉及面廣、影響大,短期內更需要從金融市場發展大局出發,把握好央行數字貨幣發行的時機、基調、進度和宣傳推廣口徑等,實現有序創新。

從技術本身來看,當前正處於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加速擴散時期,技術本身的創新和更迭較快。以區塊鏈技術為例,比特幣使用的是區塊鏈1.0,以太坊幣使用的區塊鏈2.0已經增加了智能合約技術,正在討論的區塊鏈3.0則是基於實物資產映射,以高速並行的分散式智能網路計算技術為基礎。由於技術本身在快速演進和不斷完善,央行數字貨幣要保持穩定性和確保安全,必須穩妥推進創新應用,而不是激進式的創新。

由於發行方式變化,數字貨幣的錢包體系與傳統貨幣的賬戶體系不同,未來圍繞央行數字貨幣發行、支付、應用必將推動形成一系列創新,甚至導致「顛覆性創新」。「顛覆性創新」很可能也是「破壞性創新」,受影響最大的除商業銀行外,主要是現有應用創新和用戶。從支付的角度,我國信用卡和銀行卡等便捷支付尚不普及,順應電子商務需求,以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發展迅速,對推動我國數字金融和數字經濟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且已為消費者廣為接受。

如果央行數字貨幣完全具備類現金的點對點交易特性,第三方支付很可能成為受衝擊最大的應用創新。從用戶的角度看,央行數字貨幣需依託計算機、智能手機、智能穿戴產品和物聯網設備等數字產品使用,而某些用戶利用智能設備或數字化技術確實存在一定困難。此外,由於對央行數字貨幣使用中匿名、隱私保護問題的處理尚未形成共識,部分用戶可能對交易身份、地址和數據等信息保護存在顧慮。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並不意味著對現金和現有電子貨幣的完全替代,應為數字貨幣產業鏈不同類型市場主體預留髮展空間,照顧到不同類型用戶需求,平衡好數字機遇與數字鴻溝,讓央行數字貨幣真正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金融基礎設施,惠及所有市場主體和用戶。

冷萃財經原創,作者:Awing,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lccjd.top/2021/12/13/%e5%a4%ae%e8%a1%8c%e6%95%b0%e5%ad%97%e8%b4%a7%e5%b8%81%ef%bc%8c%e4%b8%8e%e5%8c%ba%e5%9d%97%e9%93%be%e6%9c%89%e4%bb%80%e4%b9%88%e5%85%b3%e7%b3%bb%ef%bc%9f/?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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