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貨幣監理署前代理署長:美國在加密ETF方面「毫無疑問」沒有跟上形勢 - 冷萃財經

美國貨幣監理署前代理署長:美國在加密ETF方面「毫無疑問」沒有跟上形勢

Bitfury首席執行官兼美國貨幣監理署前代理署長Brian Brooks暗示,美國的監管環境可能會迫使許多加密公司離開美國,並且已經阻礙了試圖提供各種金融產品的公司。

在周三與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討論數字資產和金融未來的聽證會上,美國國會議員Ted Budd稱,他擔心當前美國的執法監管政策可能「迫使下一代金融技術在我國境外誕生。」Brooks代表Bitfury發言時表示:

「有些產品在其他國家是合法的,在美國就是不合法。使加密貨幣有風險的事情之一是,消費者可能不理解一種代幣和另一種代幣之間的差異,所以他們可能想要多樣化……在美國我們不允許這樣做,但我們在加拿大、德國、新加坡、葡萄牙和其他一些地方允許這樣做。」他補充道:

「如果你是一位(交易所交易基金)開發者,沒有模糊的界限,非常明確:你不能在這裡開發,所以你必須到國外去。」

Bitfury首席執行官Brian Brooks周三在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發表講話

Brooks將美國缺乏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問題歸咎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雖然該監管機構最近批准了投資管理公司ProShares和Valkyrie持有比特幣期貨敞口的ETF,但尚未為BTC或其他加密ETF開綠燈。相比之下,許多在加拿大運營的美國公司已經成功地向當地監管機構申請了直接持有加密貨幣敞口的ETF。

然而,這位前OCC負責人表示,由於監管銀行、金融和數字資產的機構數量眾多,加密貨幣投資產品缺乏批准更多地是美國「分散的監管方式」的結果。Brooks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即傳統金融機構與加密貨幣以大致相同的方式對待。

Brooks說:「當我聽到人們說我們需要一個加密貨幣監管機構時,我會說我們首先應該為銀行設立一個監管機構,但我們有三個。我們最不需要做的就是在一個已經有幾十個監管機構的體系中再增加一個監管機構。」

「如果我是一個加密借貸平台,我可能應該受到FDIC的監管。如果我是一個加密交易平台,我可能應該受到CFTC和SEC的監管,但我們以某種方式對待加密貨幣不同於其他任何東西,因為它是新的。我認為加密貨幣只是系統功能改進的一個步驟。”

截至撰寫本文時,Circle、FTX、Bitfury、Paxos、Stellar Development Foundation和Coinbase Inc.的首席執行官們正在接受美國議員關於該國數字資產狀況的提問。Cointelegraph周三早些時候報道稱,眾議院代表對對許多用戶資產實施中心化控制的代幣項目表達了擔憂。

冷萃財經原創,作者:awing,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lccjd.top/2021/12/09/%e7%be%8e%e5%9b%bd%e8%b4%a7%e5%b8%81%e7%9b%91%e7%90%86%e7%bd%b2%e5%89%8d%e4%bb%a3%e7%90%86%e7%bd%b2%e9%95%bf%ef%bc%9a%e7%be%8e%e5%9b%bd%e5%9c%a8%e5%8a%a0%e5%af%86etf%e6%96%b9%e9%9d%a2/?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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