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為何表態「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防範熱錢+清理規範+碳中和 - 冷萃財經

金融委為何表態「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防範熱錢+清理規範+碳中和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簡稱金融委)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其中提及「強化平台企業金融活動監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

因約75%的比特幣「挖礦」在四川、新疆等地,此番來自金融委的監管收嚴使剛剛獲得些許喘息的比特幣再次顫抖,消息釋放不到10分鐘內,比特幣價格下跌超2000美元,跌落好不容易收復的40000美元關口。

截至北京時間5月21日23點49分,比特幣價格為37258美元,24小時內價格變化由今日上午的上漲2.39%轉為下跌8.05%。價格波動必然再次牽動比特幣投資者脆弱而敏感的神經,爆倉為直接現象。截至北京時間5月21日23點27分,比特幣24小時內爆倉9.74億美元,一小時內爆倉2.19億美元。

金融委為何此時出台政策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一位曾參與數字貨幣研發的業內人士認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可能的原因有多個,包括防範「熱錢」資金利用比特幣違規進出境、清理規範數字貨幣概念和範圍、碳中和趨勢下比特幣挖礦過於耗電等。

防範「熱錢」利用比特幣

上述業內人士認為,金融委決策思路要結合上下文一起看。金融委今日還提出「進一步推動利率匯率市場化改革,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他表示,若未來人民幣匯率出現變動,在我國資本賬戶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要防止「熱錢」資金藉助比特幣等加密貨幣進出境。

據微信公眾號「莫干山研究院」,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周誠君在莫干山會議表示,總體看,人民幣對美元在中長期內將持續對美元升值。這既是中國經濟持續增長、人民幣相對購買力不斷提高的結果,也是美聯儲搞量化寬鬆和不斷擴表的後果之一,而且經驗數據也表明,多數成功邁過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人均收入超過10000美元後,其貨幣將對美元匯率呈持續升值趨勢。

實際上,利用比特幣跨境洗錢案例並不鮮見。今年3月,最高檢央行發布懲治洗錢典型案例,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波開設數字貨幣交易平台發行虛擬幣,並誘騙客戶在該平台充值、交易,虛構平台交易數據,掩蓋資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絕投資者提現。陳某枝以銀行轉賬、兌換比特幣等方式幫助陳某波向境外轉移集資詐騙款。最高檢相關人士指出,利用虛擬貨幣跨境兌換,將犯罪所得及收益轉換成境外法定貨幣或者財產,是近年來洗錢犯罪新手段。

另外,究竟何為「數字貨幣」等在中國內地沒有權威定義,公眾和媒體也莫衷一是。隨著央行數字貨幣逐漸推廣,監管或需明確數字貨幣定義和範圍。

早在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與此同時,我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和測試仍在進行。2019年底,數字人民幣相繼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北京冬奧場景啟動試點測試,到2020年10月又增加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6個試點測試地區。目前,數字人民幣的應用場景不斷擴大,逐漸覆蓋了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多個領域。

「挖礦」耗電被禁

從更宏觀的維度,比特幣的獲取方式——「挖礦」行為極其耗電,也因此備受輿論指責。

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被稱為「挖礦」,最重要成本是「礦機」運行所需的電費,因此「礦場」聚集在電力充足且電費便宜的地區,例如火電豐富的新疆、內蒙古,以及水電豐富的雲南、四川、貴州。但火電的能耗大,與近期碳達峰、碳中和等國家政策相違背。

此前,劍橋大學另類金融中心公布數據稱,比特幣的總能源消耗介於40-445兆瓦時(TWh)之間,平均統計約為130兆瓦時,比特幣挖礦一年消耗的電量約與荷蘭全國用電量相當。但實際上,比特幣的真實耗電量數字實際上可能高得多。因為隨著比特幣價格暴漲,新的礦工使用較久的「礦機」挖礦也能「賺錢」。

比特幣挖礦行業的一大共識是「全網至少六成算力在中國」。對我國而言,情況或許更為嚴峻。根據上述研究,約65%的加密貨幣挖礦活動在中國進行,而煤炭在中國能源結構中的佔比達到60%左右。約75%的礦工使用某種可再生能源,但可再生能源在總能耗中的佔比仍不到40%。

今年以來,我國部分地區已陸續預警供電缺口。據媒體報道,浙江省4月發布通知,預計2021年浙江全省電力平衡全面趨緊,夏季、冬季高峰存在硬缺口。今年以來,受經濟回暖和拉尼娜現象影響,廣東用電負荷保持高速增長,4月廣東全省統調最高負荷預計達1.1億千瓦,比年初預測高200萬千瓦,局部高峰時段將存在一定電力缺口。

近年來,國內部分地區也嚴令不準「挖礦」。5月18日,內蒙古發改委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拓寬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問題情況來源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保障作用,特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舉報主要範圍有四項: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偽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為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業務的企業。

5月1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以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要求,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

三個協會指出,上述禁止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虛擬貨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虛擬貨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虛擬貨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公告提醒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廣大消費者要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要珍惜個人銀行賬戶,不用於虛擬貨幣賬戶充值和提現、購買和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以及劃轉相關交易資金等活動,防止違法使用和個人信息泄露。

三個協會聯合下,本就呈下滑趨勢的比特幣暴跌,最低跌至30000美元支撐點,日內最高跌幅達到31.22%。但5月19日晚間22點左右,比特幣企穩並回升,於此次金融委發聲前一直保持在40000美元相對高位。

可比特幣此番不算常見的波動性到底還是讓各國央行與監管機構睜大了眼。

當地時間5月20日,加拿大央行年度金融風險評估中表示,加密貨幣資產的波動性是該國金融系統面臨的一個新脆弱性。行長麥克勒姆為首的政策制定者稱,雖然加密市場作為一種資產類別或支付方式尚未具有系統性重要性,但如果一家擁有龐大用戶群的大型科技公司決定發行一種被廣泛接受為支付手段的加密貨幣,這種情況可能將會改變。挪威央行同時警告稱,若銀行繼續增加加密貨幣投資,後者劇烈價格波動可能會給銀行系統造成困擾。當地時間5月20日,拜登政府也擬出新提議,將超過1萬美元的加密貨幣轉賬必須向美國稅務當局報告,比特幣價格隨後應聲跌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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