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的監管方向是鼓勵穩定幣作為交易工具使用,而非用於價值存儲。
原文標題:《對歐盟委員會穩定幣監管提案的分析》
撰文:崔晨,就職於 HashKey Capital Research
審核:鄒傳偉,萬向區塊鏈與 PlatON 首席經濟學家
歐盟委員會發布的關於加密資產市場法規的提案,完善了加密資產相關領域的監管。穩定幣作為特殊的加密資產,需要執行嚴格的監管要求,只有得到註冊所在地監管機構批准的實體才可以發行穩定幣或提供相應的服務。監管機構由各國自行指派,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和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也會參與到相關的監管工作中。監管機構對發行方需要披露的信息、應盡的義務和儲備資產的管理都提出了要求。加密資產服務商要得到批准後才可以向歐盟內的用戶提供服務。提案中的監管方式可以為其他國家監管政策的制定提供參考。
2020 年 9 月 24 日,歐盟委員會(EC)發布了一份關於加密資產法規的提案,覆蓋了不包括在現有歐盟金融服務法案中的部分,為歐盟內的加密資產市場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框架。除了為加密資產市場參與者提供監管指導,鼓勵創新也是提案的目標之一,因為現有的法規可能阻礙分散式賬本技術的使用。以目前穩定幣的監管方案為例,在現有的監管體系中,將其定義為 e-money 並實施與支付服務相關的監管政策。但是這個方案不能覆蓋所有穩定幣。一些以價值存儲為目的,或是以其他資產為儲備的穩定幣則不在監管範圍內。同樣的還有加密資產相關的服務,如加密資產託管等。因此限制穩定幣使用的話,看似可以解決穩定幣帶來的金融風險問題,但如果本地用戶使用第三方國家發行的穩定幣,此類風險仍會存在,所以全面且適當的監管十分必要。
現在一些歐盟成員國已經實施了有關加密資產服務商的監管政策,並且越來越多的成員國考慮在國家層面上對加密資產和加密資產服務商進行監管。這些內容各異的法案會讓加密資產及服務在不同地區調整產品和商業模式,這會導致高昂的花費和繁瑣的法律程序,限制了其在歐盟範圍內的業務拓展。而在缺少法律確定性的地區,用戶和投資者會面臨大量風險。在提案中,歐盟委員會使用了「法規」而不是「指令」,這是出於統一監管的考慮,方便加密資產發行方和服務方開展業務,如果提案得到通過,這將成為首個歐盟級別的對加密資產的監管法規。
提案的另一原則是相稱性,要明確區分不同的服務和活動及相應的風險,以保證行政負擔與風險相稱。在所有的加密資產中,穩定幣由於其特殊性,相較於其他加密資產來說使用規模易於擴大,對投資者和金融系統會產生更大的風險,會導致金融穩定和貨幣主權問題,影響貨幣政策傳導等,因此穩定幣要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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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萃財經原創,作者:Awing,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lccjd.top/2020/11/18/hashkey%ef%bc%9a%e8%af%a6%e8%a7%a3%e6%ac%a7%e7%9b%9f%e5%a7%94%e5%91%98%e4%bc%9a%e7%a8%b3%e5%ae%9a%e5%b8%81%e7%9b%91%e7%ae%a1%e6%8f%90%e6%a1%88%e6%96%b9%e5%90%91%e4%b8%8e%e6%84%8f%e4%b9%89/?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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