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儲定義比特幣為「法定貨幣」
北京時間7月25日消息,美國聯邦法院表示,根據華盛頓特區法律,比特幣被定義為「貨幣」。
美國聯邦法院周五表示,虛擬貨幣比特幣是華盛頓特區《貨幣傳輸者法》所涵蓋的一種「貨幣」。華盛頓特區首席法官表示,「貨幣通常是一種交換手段、付款方式或價值儲存方式。比特幣就是這些東西。」
法院說稱,即使沒有嚴格定義「貨幣」,華盛頓特區法律也採用了這種含義。
ps:這難道是比特幣破萬的原因?
美國銀行業新政:各大銀行可以持有比特幣
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在7月22日發布的一封信函中闡述了這項新政策。這封寫給一家未具名銀行的信函指出,全國性銀行和儲蓄協會可以為客戶從事所謂的託管服務。
這條消息意義重大,因為迄今為止,監管層面的不確定性導致各大銀行一直迴避比特幣業務。更重要的是,包括養老基金在內,許多大型投資基金的章程規定,它們只能將客戶的資金存放在聯邦特許銀行。正如研究機構Coin Center所指出的那樣,這實際上相當于禁止銀行持有比特幣。
這項新政的一大結果是,大銀行現在獲准開設加密貨幣業務。要這樣做的話,它們很可能會從專註於託管服務開始。
在加密貨幣領域,託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為像比特幣這種完全數字化的貨幣很容易被盜。託管人需要存儲所謂的私鑰來訪問特定數字錢包。
正如美國貨幣監理署在信中指出的那樣,銀行已經可以代表客戶保護其他數字物品,其中包括「提供安全的網路文件存儲、檢索,以及包含個人信息的文檔和文件的協作服務。」
韓國政府將徵稅加密貨幣交易所得22%,有何省稅策略?
7月22日,韓國企劃財政部公開包含加密貨幣徵稅方案的「2020年稅法修正案」。今年6月,韓國經濟副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部長洪南基表示,「將把虛擬資產徵稅方案寫入7月份公布的稅收修正案」。根據當日公開的資料,對於2021年10月1日以後交易的虛擬資產,政府將按照20%(含2%地稅,共計22%)的稅率征繳轉讓所得稅。關於此前行業爭論不休的「收入類型」,政府計劃將加密貨幣轉讓所得視為「其他收入」進行徵稅。
企劃財政部表示,這一標準主要考慮到大部分需要單獨徵稅的其他所得和股票轉讓所得的基本稅率都是20%。不過,一年通過虛擬資產獲利不超過250萬韓元的部分可以免予徵稅。相關徵稅方案將在2021年3月《特金法(特定金融信息法)》修正案正式生效6個月後,於202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虛擬資產徵稅方案公布後,如何合理省稅,也是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權稅務師表示,「在合法範圍內最有效的避稅方法是,在開始徵稅之前把手中的加密貨幣售出,而後重新高位買入。這樣在2021年以後出手時,就可以按照較高的買入價格計算,降低買賣差額」。因為根據買入價格特別規定,這樣可以按照實施日期前一天的行情計算買入價格,投資者只需就法規實施後獲取的利潤支付所得稅。
俄羅斯通過數字金融資產法案
加密資產獲合法地位
俄羅斯立法機構國家杜馬於7月22日通過了「數字金融資產」法案。據當地媒體報道,俄羅斯的立法機構同意給予加密資產合法地位,新法案預計將在2021年1月1日生效。
這一法案為數字資產提供了法律上的定義,並使得俄羅斯境內的數字資產交易合法化,不過使用比特幣等加密貨幣進行支付仍然被禁止。
該法案中還不包括賠償和刑事處罰條款。周二公布的草案文件中顯示,擬議中的新立法無意引入刑事責任,例如對非法使用加密貨幣進行罰款或監禁等。
國家杜馬成員、該法案背後的主要推動者Anatoly Aksakov向當地新聞社表示,委員會決定放棄在法案中引入行政和刑事犯罪責任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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