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貸即挖礦
當年Fcoin最火爆的時候,我應該是比較早對「交易即挖礦」機制提出質疑的人,而且當時我用了一個詞叫做「死亡螺旋」。
我認為Fcoin的幣價和交易所整體的交易量之間存在著負相關的關係,當交易量上升的時候,每天流向市場的FT就會變多,這些FT最終都會拋售到市場上,拋售會引起FT的價格下降,FT價格下降又會引發更多的FT向市場拋售,形成死亡螺旋。具體的邏輯我就不贅述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找一找歷史文章。
最近又開始流行「借貸即挖礦」,有些平台藉助「借貸即挖礦」機制火爆了起來,飆升的幣價一度引發的市場的追捧情緒,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說「借貸即挖礦」這種模式將成為市場的下一個熱點,進而衍生到說下一輪區塊鏈的牛市就是由Defi金融拉動的。
很多朋友私下跟我聊天的時候,也會問我對「借貸即挖礦」這個情況怎麼看,我覺得有必要專門寫一篇文章來聊一聊這個問題。
二、「借貸即挖礦」與「交易即挖礦」的異同點
首先,我們可以把「借貸即挖礦」與當年的「交易即挖礦」做一個對比。
先來看看兩者的共同點:
1、兩者都是通過代幣的分發,吸引市場上的流動性;
雖然業務不一樣,但是模式是類似的,都是通過代幣的分發,吸引市場上的流動性。
2、兩者都可以「刷量」,都會吸引大量的羊毛黨;
交易和借貸的門檻都是比較低的,無法有效過濾羊毛黨,甚至有些官方就是有意在吸引羊毛黨,預計95%以上的交易量都是羊毛黨創造,95%以上的代幣都是羊毛黨薅走了;
3、大部分人獲得代幣後,都會選擇賣出;
正因為這種挖礦模式吸引的大部分人是羊毛黨,所以不管是交易還是借貸,大部分人獲得代幣之後,第一時間會想到賣出;
即使那些真正的交易者、借貸者,他們獲得代幣之後,也無法行使其它功能,也只能選擇囤著或者賣出,大部分人也會選擇賣出。
兩者也有不同點:
1、交易本身會帶來價格波動,而借貸不會。
一方面,交易會面臨市場上的價格波動,產生一定的風險,另一方面,交易本身就會帶來價格上的波動,尤其是大量的交易短時間內發生,而借貸則不存在這個風險。
2、交易的流動性非常高,沒有有效的方法進行限制,刷量基本不受控制;而借貸可以加上期限、利率等約束條件,刷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
整體來說,「借貸即挖礦」是在「交易即挖礦」的基礎上的一次創新,這顯示出了通證經濟的巨大威力,能夠在短時間內把流動性和品牌做起來,同時有效提升代幣價格和市值。
我相信未來還會有更多的「XX即挖礦」的模式出來,我覺得我們可以以「借貸即挖礦」和「交易即挖礦」為樣本,提煉出這些「XX即挖礦」模式的一些共性,給未來的項目方參考,同時也給投資者一些啟示。
三、「XX即挖礦」的正確操作思路
1、「XX即挖礦」應該是營銷策略的一部分,不要貌然把它提升到戰略高度
目前來看,最好的辦法是把「XX即挖礦」當成營銷策略的一部分,而不是貌然把它提升到戰略高度。
什麼是公司戰略?什麼是營銷手段?簡單分別的話,公司戰略是一個長久的、根本性的東西,但營銷手段只是暫時的、階段性的。
FCOIN就是典型的把交易即挖礦當成了公司戰略,當成了公司核心競爭力的根源。
當你這麼做的時候,其實你把公司的發展與幣價進行了綁定,幣價的大起大落就對應著公司發展的大起大落,而幣價是一定會大起大落的,可是公司的發展卻是落下去容易,做起來很難。
而且,當你把「XX即挖礦」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時,那麼勢必要對市場釋放大量無成本或者低成本的代幣,這些代幣釋放到市場上之後,會形成很大的拋壓,對幣價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Fcoin的代幣分發時間就拉的太長了,到後期對價格上的衝擊已經不可控了;現在的Compound雖然明確規定了時間,在4年時間內分發完成,但我個人認為它的4年的時間也太長了。數字貨幣的4年至少相當於互聯網10年,這4年間會發生很多事情,而且它的分發規則是提前用代碼「寫死」的,雖然後期可以通過治理等手段調整,但是這樣事情就複雜了。一個提前用代碼「寫死」的規則是否可以有效應對4年間市場的劇烈變化,我認為很難。
在我看來,挖礦應該是一項階段性的任務,適合在短期內使用,比如說在項目推廣的前一個月或者前三個月使用,後期如果實在是有需要,再來延長。即使打算長期使用,也只能把短期內的規則「寫死」,長期的規則需要保持足夠的靈活性。
總之就是一句話,要把「XX即挖礦」作為一項營銷活動,而不是作為公司的戰略;公司的戰略,一定是需要跟產品、功能、定位這些相關。
2、「XX即挖礦」的目標是應該是流動性激勵,而不是變現代幣分發、上市等金融炒作。
當我們推行「XX即挖礦」的時候,我們到底是在在做什麼?
我們其實是拿出一部分的激勵來吸引市場上的流動性,「XX即挖礦」用更準確的專業術語來說應該叫做流動性激勵。
流動性激勵的目的,是為了讓整個業務有更大的流動性,有更大的用戶基數,更好的交易深度和更好的用戶使用體驗。
這有點像互聯網時代的燒錢,一個互聯網公司想要儘快佔領市場,於是他拿出投資人的錢來燒,先把廣告大範圍的鋪開,或者通過各種形式補貼給用戶,比如滴滴早期做的事情一樣,通過這些激勵方式,獲取大量用戶,培養交易習慣,方便公司後續業務的開展和進行。
但是,有些區塊鏈公司推行「XX即挖礦」目的是為了實現代幣的初始分發,或者進一步實現代幣的上市、炒作等金融行為,這樣的方向就定位錯了,結局的失敗基本上是註定的。
3、「XX即挖礦」模式每個項目方都需要回答的問題是:當激勵減少時,用戶憑什麼留在這裡?
按我們的思考,「XX即挖礦」模式中的激勵會慢慢減少,甚至有一天不再有激勵,那個時候,所有推行「XX及挖礦」的項目方都需要思考這麼一個問題:真正的用戶憑什麼留在這裡?
我們推行「XX及挖礦」的目的是流動性激勵,目的是要吸引更多的用戶進來,為整個系統提供足夠多的流動性,而不是吸引羊毛黨。
假設通過這種模式真的能夠吸引真正的用戶進來,那麼他們憑什麼留在這裡呢?我們能給他提供什麼東西?我們的產品足夠好嗎?我們的功能足夠完善嗎?我們的相對於其他競爭對手有優勢嗎?我們真正解決了什麼真實的社會需求了嗎?
我個人傾向於認為「XX及挖礦」模式不太適合項目的最早期啟動,更適合項目已經有了一定的規模,在市場上有一定的影響力,有一定的基礎用戶,而且產品功能確實能達到行業的中上等水平,只是單純缺乏足夠多的流量的時候,這個時候才最適合用「XX及挖礦」模式。
通過這種短期的營銷手段,把流量和人氣做起來,把真正的用戶吸引過來之後,然後再用產品、功能、服務吸引他們,把他們變成我們的長久用戶,這時候才達到真正的目的。
四、結語
如果按照上面幾點核對的話,我認為Compound的「借貸即挖礦」模式代幣分發時間過長,規則提前「寫死」了,其中有很多金融因素難以控制,而且目前社會上對於DEFI去中心化借貸到底有多少真實需求,我個人是持負面態度的。
另一方面,「借貸即挖礦」畢竟沒有「交易即挖礦」那麼強大眾化,各種約束、限制條件也更多,而且規則後續也可能會有調整,所以,目前只能說靜觀其變。
冷萃財經原創,作者:Awing,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lccjd.top/2020/06/27/%e5%80%9f%e8%b4%b7%e5%8d%b3%e6%8c%96%e7%9f%bf%e4%bc%9a%e9%87%8d%e8%b9%88%e4%ba%a4%e6%98%93%e5%8d%b3%e6%8c%96%e7%9f%bf%e7%9a%84%e8%a6%86%e8%be%99%e5%90%97%ef%bc%9f/?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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