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6月13日一篇關於凍卡的報道,引發幣圈媒體廣泛關注。
核心是報道稱:本報記者諮詢到招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等客服,各行的回復也大致相同:「只要操作合法,渠道合法,虛擬貨幣來源合法,頁面支持銀行卡服務,銀行卡不會主動凍結用戶的資金,除非涉及洗錢與詐騙等非法相關的案件。」
這其實是一個行業常識,在吳說區塊鏈的第一篇凍卡系列文章中,就強調:「凍結賬戶」屬於強制措施,通常只有公檢法機關和部分行政執法機關才有權力,一般情況下銀行不行。
幣圈的歡呼,主要是因為傳統財經媒體一般對加密貨幣持負面態度,動輒簡單模仿或套用監管的批評信息,難得有一篇文章客觀地提出了部分加密貨幣「非罪化」觀點。
但另一方面,對於凍卡實際的風險來說,這並不應該給任何人吃上定心丸,減少警惕。凍卡的核心原因,是因為加密貨幣的缺乏監管與天然的匿名性所致,今年反洗錢監管加碼+疫情導致詐騙分子活躍,將使得凍卡概率大大增加,幣圈人士必須提高警惕。
就吳說調查的情況來看,關於涉及加密貨幣的資金盤、CX、詐騙等,交易平台與警方的監管能力都是極低的,除非受害者報案,平台方與監管方几乎沒有辦法主動抓獲。關於法幣黑錢的流入,監管有一定力度,但存在滯後性,此次東莞的爆炸性傳播,就是因為滯後數月導致黑錢流向了各個OTC商、礦工與用戶。
除此以外,《華夏時報》報道中還有一個需要澄清的地方與一個明顯的錯誤。
第一,文章稱:支付寶管理部門人員給出的回復是:「只要有支付寶支付頁面,另外必須合法操作,就不會涉及資金凍結,賬號凍結等問題。」
這句話容易給用戶帶來使用支付寶交易加密貨幣沒有風險的感覺。但事實上有大量直接使用微信、支付寶交易加密貨幣導致被限制收款、凍結的實際案例。吳說再次提醒,切莫使用微信支付寶直接交易加密貨幣。
第二,文章援引了一個莫名其妙的背景:中國政府對於加密貨幣最新的法案在2019年提出,中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時批准了一項新法案,該法案為加密貨幣提供法規。該法規將引入一個新的中央加密貨幣機構,負責為加密貨幣活動提供指導,並針對加密貨幣場景提出適當的政策。
實際上這只是密碼法,而並非加密貨幣法規,更不是什麼中央加密貨幣機構,是事實性錯誤,說明報道者需要加強對於事實的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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