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三者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 冷萃財經

數字貨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三者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數字貨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三者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文章摘要:1. 數字貨幣的沿革隨著信息科技的發展,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安全存儲、區塊鏈技術不斷演進,全球范 圍內的支付方式在發生著巨大變化。2019 年 6 月,Facebook 主導的加密貨幣 Libra 橫 空出世,並發布 Libra 白皮書宣稱要建立一套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數字貨 幣的概念引起市場廣泛關注。曾在 2019 年 12 月還表示未來五年內,無需發行數字貨 幣的美聯儲,近日對於數字貨幣的顯示出更加積極的態度,稱其正與其他國家央行合作, 增進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理解。2020 年各國央行對於數字貨幣的研究將明顯提速。

數字貨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三者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1. 數字貨幣的沿革

隨著信息科技的發展,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安全存儲、區塊鏈技術不斷演進,全球范 圍內的支付方式在發生著巨大變化。2019 年 6 月,Facebook 主導的加密貨幣 Libra 橫 空出世,並發布 Libra 白皮書宣稱要建立一套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數字貨 幣的概念引起市場廣泛關注。曾在 2019 年 12 月還表示未來五年內,無需發行數字貨 幣的美聯儲,近日對於數字貨幣的顯示出更加積極的態度,稱其正與其他國家央行合作, 增進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理解。2020 年各國央行對於數字貨幣的研究將明顯提速。

數字貨幣的概念自 1983 年提出以來,經過近四十年發展沿革,相關的理論與實踐取得 了重要的發展。實現了從完全匿名到可控匿名、從在線到離線、從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 到多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從中心化到去中心化的演變。

2. 數字貨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

(1)電子貨幣:即通過電子化方式支付的貨幣。本質上是法定貨幣的電子化和網路化, 按照發行主體和應用場景分為儲值卡、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

通常是指電子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企業、金融機構使用數字化的支付手段,通過網路向另一方進行貨幣 支付或者資金流轉的過程。

一般根據 N.Asokan 的分類方法可以將電子支付系統劃分 為基於賬戶和基於數字貨幣的兩大支付系統。基於賬戶的支付系統是用戶在支付服務提供商處開設賬戶.

並授權其進行支付,如借記卡、信用卡等結算卡系統,通過網路由「卡 號」找到後天系統的賬戶賬號,根據指令完成賬戶上資金的流轉。

基於數字貨幣的支付 系統,用戶從貨幣發行處購買電子數字代幣,代幣具有一定的價值,可以實現對商家的 支付,也可以存儲下來,在網路環境中起到現金的作用。

(2)虛擬貨幣:歐洲央行 2012 年 10 月發布的《虛擬貨幣體系報告》將虛擬貨幣定義為:一種未加監管的數字貨幣,由其開發者發行並控制,被某一特定虛擬社區成員接受並使用。

簡單來說虛擬貨幣由特定主體發行,被特定成員接受和使用,貨幣價值、用處、 管理和控制均由發行主體控制。

據此定義目前我國的騰訊 Q 幣,新浪的 U 幣,百度的 百度幣等都是虛擬貨幣。2009 年 6 月以前騰訊的 Q 幣等虛擬貨幣可以兌換人民幣, 2009 年之後國家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通知,上述虛擬貨幣僅能夠在特定平台上流 通,不可兌換人民幣,不可贖回。

(3)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 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

加密貨幣使用加密演算法和加密技術來確保整個網路的安全性。許多加密貨幣都是基於區塊鏈的分散式系統,通過私鑰和公鑰來促進對等傳輸,實現點 對點交易,公鑰必須在區塊鏈上公布,讓所有人見證加密貨幣的歸屬和交易過程。

發行 方不對貨幣的價值、用處、存在方式有任何的限制,運行在區塊鏈網路上,價值取決於 使用者。典型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Libra 等。

此外數字貨幣按照發行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數字貨幣。

(1)法定數字貨幣:由主權貨幣當局統一發行、有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定貨幣,可以完 全替代傳統的紙質和電子貨幣,如我國央行將要發行的 DCEP。

它的本質是一段加密數字,是紙幣的替代。國際清算銀行在關於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報告中,將法 定數字貨幣定義為中央銀行貨幣的數字形式。

法定數字貨幣與區塊鏈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存在多種技術路線,區塊鏈只是其中一種。

法定數字貨幣可以基於區塊鏈發行,也可以 基於傳統中央銀行集中式賬戶體系發行。由於法定數字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所以它 本身具備計價手段,交易媒介等貨幣屬性,內在價值具有穩定性。

(2)私人數字貨幣:一般也被稱作民間數字貨幣、私營數字貨幣等,主要代表有比特 幣、瑞波幣等。私人數字貨幣沒有集中的發行方,任何人都可以參與制造,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可以看作是虛擬貨幣,本質上是數字資產。

私人數字貨幣價值 目前缺乏普遍認可,主要由於其未錨定任何資產,價格極易波動,目前私人數字貨幣的 發行模式一般採用 ICO(首次發行代幣),即通過發行加密代幣來融資,以支撐項目的 發展。由於私人數字貨幣缺乏相應的監管,存在較大的風險,我國明確將其定性為虛擬商品,不具備法定貨幣的法律地位,同時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冷萃財經原創,作者:Awing,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lccjd.top/2020/06/10/%e6%95%b0%e5%ad%97%e8%b4%a7%e5%b8%81%e3%80%81%e8%99%9a%e6%8b%9f%e8%b4%a7%e5%b8%81%e3%80%81%e7%94%b5%e5%ad%90%e8%b4%a7%e5%b8%81%ef%bc%8c%e4%b8%89%e8%80%85%e4%b9%8b%e9%97%b4%e7%9a%84%e5%8c%ba%e5%88%ab/?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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