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夜
是的,作為全球算力最大的比特幣礦池BTC.com運營商,比特大陸又起訴自己的前員工了。
這次,遭到起訴的是幣印礦池(Poolin)三位創始人:潘志彪、朱砝、以及李天昭。
根據外界已披露庭審信息顯示,比特大陸認為上述三人涉嫌違反競爭限制協議,並要求潘志彪賠償430萬美元。目前北京海淀區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在此之前,潘志彪、朱砝和李天昭曾起訴比特大陸,希望能從競業條款約束中解脫出來,他們認為由於比特大陸沒有按照約定支付賠償金,因此自身已經不再受到競業限制條款約束,但相關案件仍在處理之中。
比特大陸是加密貨幣和區塊鏈行業里的「巨無霸」,他們資源豐富、規模龐大、也是最有「權力」的加密公司之一。不過,隨著這起案件深入發展,也讓我們有機會深入了解一下比特大陸是如何對待前員工的。
01 比特大陸與潘志彪的恩怨情仇
在本次案件中有兩個重要關鍵節點:一是潘志彪、朱砝和李天昭三人曾在比特大陸旗下BTC.com中所扮演的角色;二是潘志彪離開比特大陸時所簽署的競業限制協議。
首先,讓我們看看潘志彪、朱砝和李天昭三人在比特大陸旗下BTC.com中所扮演的角色。根據朱砝在今年一月發布的一篇紀念比特幣十周年文章中,他提到了自己和潘志彪、李天昭三人都曾在比特大陸工作過,一開始負責螞蟻礦池的業務。
2015年,潘志彪、朱砝和李天昭三人提出構建BTC.com,並希望將挖礦業務抽離出比特大陸獨立運營。然而,這個想法沒有得到比特大陸的支持,於是潘志彪決定自己出錢開發、推廣BTC.com。
2016年,潘志彪宣布BTC.com代碼開源。這件事意義重大,不僅為那些有興趣啟動礦池業務的人來說帶來了巨大幫助,更降低了推出礦池的門檻。
2017年中,潘志彪、朱砝和李天昭三人宣布離開比特大陸。就在離開比特大陸時,潘志彪與「老東家」簽署了一份競業限制協議(目前尚不清楚朱砝和李天昭是否也簽署了類似的協議),其中禁止潘志彪在24個月內不能從事比特幣礦池相關工作,作為補償,比特大陸需要在潘志彪離職之後每月給他支付2780美元的賠償金。
2018年7月,幣印才開始挖出了第一個屬於他們的比特幣區塊。
不過從今年二月中旬開始,幣印在比特幣挖礦算力中的份額(佔比約為8.2%)就不斷下跌,目前排名已經下降到了第七位。
02 核心員工離開惹怒比特大陸
這不是比特大陸第一次與前高管發生法律糾紛。
2017年,比特大陸曾起訴前晶元設計總監楊作興,聲稱他離開後加入了競爭對手採礦設備製造商Bitewei,並侵犯了比特大陸專利權,要求楊作興賠償260億元人民幣(約合38億美元)的添加損失,但隨後將索賠額減少到38萬美元。
2018年,楊作興成功撤銷了比特大陸的爭議技術專利,之後負責處理該案件的新疆法院駁回了比特大陸訴訟。
這次,比特大陸同樣向潘志彪索要天價賠償金,還要求幣印公司另外兩個高管重新履行競業限制協議。
根據已披露的庭審信息顯示,比特大陸要求潘志彪返還所有他們已支付的賠償金和666,000美元的罰款。更「可怕」的是,比特大陸聲稱潘志彪、朱砝和李天昭離開之後創立的礦池公司與比特大陸形成了直接競爭並造成他們重大虧損,要求幣印把他們的挖礦利潤賠償給比特大陸。
按照比特大陸律師說法,幣印公司挖出的26,825比特幣應該被視為違反協議所產生的利潤,因為他們無法準確計算因幣印違規而導致比大陸直接和間接損失,所以損失應根據違規方的利潤進行計算。
這意味著,幣印的總賠償金額將會超過3000萬人民幣(約合430萬美元)。
03 幣印反擊
幣印公司律師認為,根據此前的競業限制協議,如果甲方(比特大陸)在乙方(潘志彪)離開後一個月內沒有支付賠償金,就意味著甲方放棄了自己的義務。由於,比特大陸並沒有按時向潘志彪支付雙方商定的賠償金,所以潘志彪沒有義務履行競業限制協議。
此外,幣印的收入並不一定就是公司利潤,更不是BTC.com的損失,而且幣印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盈利。幣印公司律師表示,比特幣網路里有很多礦池,幣印沒有開採的比特幣礦池並不意味著就會被比特大陸開採到,也有可能被其他礦池開採。
比特大陸拒絕就案件的狀況發表評論或進一步澄清,幣印公司高管現在也沒有對此事給予回應。
然而,加密社區卻對比特大陸這種「過河拆橋」的行為感到失望。幣信創始人吳剛在朋友圈中發文表示:「阿彪是幣圈老人,2014年第就創立了自己的礦池:唐池。在礦池技術上,基本是反哺比特大陸,而不是從比特大陸學習的礦池技術。另一個細節是,似乎離職一年後幣印才上線比特幣種,猜測是給老東家禮讓三分。幫助比特大陸從零發展出BTC.com,並成為全球第一的品牌,最終被索要賠償430萬美金,估計這會心裡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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